养老金上调

时间:2022-07-04 07:56:29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养老金上调2017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这是2005年以来,我国连续13年上调养老金,也是继去年之后第二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人社部表示,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人社部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早前曾表示,会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和部署,做好养老待遇的调整工作。

  养老金政策调整幅度跑赢CPI

  2005年起,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养老金连续上调的开始。当时规定,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以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其中2005年为60%左右,2006年为100%左右,2007年为70%左右。经过12年的调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714元,增加到2016年的约2343元,增长了两倍多。

  13年来养老金涨幅跑赢CPI。记者调查发现,13年来,养老金的政策调整幅度基本在10%以上,2016年养老金涨幅约为6.5%。2005年至2016年,除2008年以及2011年外,全国CPI增幅一直在5%以下,尤其是自2012年以来,增幅都在3%以内。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逐年提高,平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1052元提高到2016年的3316元。记者了解到,广州自1998年以来每年都调高养老金水平,以往按一定比例调整,2006年起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从定比调整改为定额调整,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采取定比和定额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幅度是综合考虑的结果

  为何今年按5.5%左右的幅度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呢?人社部解释,这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实际上,由于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比养老金自然增长的幅度要高,已造成养老金“倒挂”现象,即相同缴费年限、相同缴费水平下,出现“早退休、待遇高;迟退休、待遇低”的“倒挂”情况。

  从2009年起,广州市开始出台文件解决倒挂问题。2014年广州市参照省的22号文出台“穗人社发【2014】50号文”,2016年出台2号文、3号文等一系列精准解决倒挂问题的政策文件。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以后年度还会视情况出台解决倒挂政策。

  养老金大数据

  人社部预计,此次调额,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从2005年开始,经过12年的调整,从2005年的714元,增加到2016年的约2343元,增长了两倍多。

  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逐年提高,平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1052元提高到2016年的3316元。

  13年来养老金涨幅跑赢CPI。据统计,2005年至2016年,除了2005年、2016年和今年,养老金政策调整幅度基本在10%以上。而2005年至2016年,除了2008年及2011年,全国CPI增幅一直在5%以下,2012年以来,增幅都在3%以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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