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调整通知

时间:2020-09-12 10:05:20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2017年江苏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调整通知

  2017年江苏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单位每个月缴纳19%,个人缴纳8%

2017年江苏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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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现稳步增长

  江苏十三五期间将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政策。落实国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求,提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之间的责任分担机制。

  同时,江苏还将建立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增长。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江苏养老保险可以跨地区转接

  据媒体报道,江苏全省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每年最高缴费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2500元。同时,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了。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1300多万人。

  据介绍,从去年11月开始,江苏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1100元、1200元12个缴费档次。从明年起,新的`缴费档次变成了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新缴费档次取消了200元,同时明确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地还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过,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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