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庆市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两项规定

时间:2020-09-15 12:52:58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最新重庆市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两项规定

  最新重庆市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两项规定:

  1、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补缴达龄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年限?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的当月可申请补缴达龄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年限;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不能补缴。

  2、20xx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缴费年限超过10年不足15年的,如何进行延长缴费?

  20xx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缴费年限超过10年不足15年的,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可办理退休手续,从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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