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养老保险

时间:2020-11-16 10:31:51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沈阳市养老保险

  篇一:沈阳市企业新建养老保险流程

  一、集体合同

  备注:1.这里面的表需要去社区领取,但是一般社区会给你拷贝让你自己打印,因为一人一份 如果你们企业职工人数

  多需要很多纸。。。所以你可能需要给他提供你的邮箱或者U盘。本人有上传一些合同文本是社区提供的,有需要可以搜一下。

  2.用人单位职工名册>社保局的窗口会提供的,但是你也可以在网上下载,填好了再去。本人也有上传。 办理效果:

  取得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二、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期限办理通知书》

  需要到公司所在地税所专管员处填写,去之前最好联系一下专管员询问需要带什么材料,本人好像只带了公章和笔。 办理效果:取得《社会保险登记期限办理通知书》

  三、办理录用职工登记表

  备注:失业一个月以内的可以不办失业证,用前公司出具的停保单和终止工作证明即可。

  办理地点:劳动社会保障局

  办理效果:取得劳动部门盖章的录用职工登记表

  四、办理工资手册

  备注:因为本人办理的是沈阳市铁西区的企业,所以窗口号只针对沈阳市铁西区劳动社会保障局

  办理效果:取得工资手册

  五、办理企业新建户

  备注:图中的一、二步实际就是流程中的二、三

  《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在窗口领取填写。

  图中第四步需要带上数字证书

  图中第五步去地税局需要带U盘拷贝之后网上交养老保险的一些表格

  养老、工伤、失业是可以一起办下来的,但是其他险需要你交完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才能办理

  办理效果:每月网上缴纳养老保险

  注意:以上的流程各步骤最好都带上公章

  填写表格一般窗口都会有样子

  流程中的三四五如果你准备充分是可以一次性在劳动局办下来的,当然前提是你手续齐全且工作人员又刚好没什么公私事的情况下~

  以上所需要的企业正本实际他只会留你的复印件,所以要先复印好。但是如果你想一次性办完期间还是避免不了要到复印社,去印一些新盖章的下一步骤又要用到的表格。

  在办理期间一般情况你想拨打电话咨询是不可能接通的,只有12333是有人的,但是你问的问题他一定会说不归他们管并再给你一个电话让你详细咨询,之后你就会发现真的打不通。。。

  篇二:沈阳市养老金办理手续简化 程序由7个变为3个

  5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获悉,为简化百姓办事手续,办理离退休遗属生活救济费要件从七个变成三个。同时,还提醒退休人员,一旦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挂失,重新办卡后需办理养老金存入卡号修改手续,否则将可能延误养老金的.发放。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如有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经人社部门审批后可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每月的25日至次月10日可在各区(县)的养老保险分局办理。原来需要的要件包含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无生活来源证明等共7个要件,本次在简化手续后,要件从7个变成了3个。仅需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卡》;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与死亡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相同银行的银行卡及开户单。减少了由于没带齐要件来回奔波的情况。

  工作人员还提醒,对于新退休的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对符合社保卡领取条件人员,直接将养老金注入到社保卡中,待金融功能开启后,就可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了。如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折)因清户、挂失,重新办理新银行卡后,需办理修改银行卡号业务,带着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开户申请单(或存款凭条),到各区(县)养老保险分局填写《养老金存折号码更改表》后就可即时办理了,如未做此项更改,将有可能延误养老金的发放。挂失换卡的人员,每月10日前到养老分局修改卡号的或社保卡到银行激活金额功能的,于当月底养老金及补发养老金注入到新卡内。10日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的,于次月底养老金及补发养老金注入到新卡内。对于原持沈阳盛京银行社保卡的企业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需改办为工商银行社保卡才能用于发放养老金。

  篇三: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

  【颁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81026

  【实施日期】 19990101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和临时工(含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和临时工),个体业户的业主及雇员(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体业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职工、个体业主、雇员统称从业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养老保险,是指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人员按在职期间缴纳和积累养老保险费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四条 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从业人员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三者共同负担。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法定的应尽责任。从业人员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市社会保险总公司具体经办养老保险业务。

  【章名】 第二章 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破产倒闭和出售的企业资产中清偿欠缴和补偿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基金增值收入和基金存款利息;

  (五)财政补贴;

  (六)其他收入。

  第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除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外,凡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按照本单位上月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口径计算)的23.5%,从业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6%,按月向所在区域或行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之和大于单位工资总额的,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职工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0%,从业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私营企业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体业主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从业人员,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 从19XX年起,除私营企业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每二年递增一个百分点,用人单位的缴费按同比例相应降低。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个人工资收入的8%。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建立个人帐户的时间,应从个人缴费时算起。个人帐户记入的保险费用包括:

  (一)从业人员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部分。

  (三)按规定计入的利息。计算方法是:当年记入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费,按当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50%计息;1998年12月31日前截止上年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按当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19XX年1月1日后截止上年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按当年“养老基金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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