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时间:2022-03-03 09:14:52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经过近十年的改革与建设,中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形成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主的多层次、多支柱新型养老保险体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欢迎阅览。

  养老保险制度是人类理性的面对衰老、死亡而建立的保障制度。一个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社会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和思想文化传统等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劳动者达到法定法定退休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限,由国家和社会依法给予帮助,以维持其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劳动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这一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险项目,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65岁以上的老人的数量大量增加,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现在家庭独生子女的现象凸显,出生率下降,年轻的工作人口不断减少,工作人口负担的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中国老年抚养指数超出了同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老年抚养指数的国际水平,这就意味着中国所承受的老年抚养指数超出了国际上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其它国家,或者说,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经济造成的压力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工业化国家早在老年人开始消耗大量国家资源之前就实现了繁荣,而中国在没有实现经济的繁荣之前就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即“未富先衰”现象就比较严重,养老问题是社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人口老龄化和人均寿命延长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退出劳动生涯,他们的健康、经济等问题也会不断增加,需要社会提供帮助获得社会保障。

  一、中国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缓和各利益群体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减轻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负担,加强社会稳定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而且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东西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村人口众多,公民户籍、工作单位所有制与职业身份的不同,因此在中国养老保险体制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法定退休年龄偏低。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偏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是65岁,女性为62岁,其中丹麦男性为67岁,女性为62岁。在我国男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龄均为60岁,女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龄分别为55岁、50岁,而对于特殊工种的职工,如从事高空、高压等重体力或对身体有害工作的工人,累计工龄在8至10年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我国人口众多,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设施的加强,人口的寿命不断延长,不仅造成代际之间负担的不平等,同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构成威胁。

  第二,养老基金问题。“空账”问题不断加剧。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本来属于劳动者必要劳动应计入职工工资的养老保险费用,却以高税收的形式上缴国库,并未形成养老保险基金,而是集中在国有资产中,因此,政府应承担对老年人的养老义务,即形成了养老保险中的“历史欠债”。伴随着人口老年化进程加快,国有企业改制,一批职工提前退休。一方面造成养老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养老基金的指出不断增加,造成入不敷出的局面。我国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以人民个人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得国家和集体所体现出来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资金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增加保障工作进行的难度。

  第三,养老基金管理不完善。养老基金管理的好坏,不仅和职工退休时经济保障是否能够实现有这密切的关系,而且影响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人们吸引力的大小。但目前我国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机制,自然中断缴费人数不断增多,没形成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养老基金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在养老金的使用中没形成严格的监管制度,养老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养老金的挪用、贪污等现象存在,全国近12年以来,仅基本养老保险金被挤占挪用的就达100亿元。违规挪用资金的单位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政府直接动用或批准动用的资金占违纪金额总数30%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削弱了人们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

  第四,实施范围狭窄,覆盖面小。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城市和农村为界限划分为明显的两个板块。据统计,占我国人口7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却享有将近90%的社会保障支出。

  到1996年年底,全国仅有14%的县、市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34%的乡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26.5%的村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会。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仅占适龄投保人数的14.5%。这些数字表明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小。并且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带有强烈的户籍、职业身份烙印。城镇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待遇方面与事业单位,尤其是机关单位的退休人员有较大的差距。

  第五,干部和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在我国公职人员在社会保障方面享有比普通人更为优厚的政策。虽然《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贴”①。但是,在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是不平等的享受社会集体补助的。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就算补给群众的也是补给干部的金额多,补给群众的金额少。群众一年仅补助3至5元,而干部可达数百元甚至是上千元。这样的差距进一步加大社会不公平现象,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心理。

  二、应对的措施

  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是维持社会稳定,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减轻青年人的负担,缓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机制逐步完善的制度保证。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逐步展开。针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得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使得中国的社会主义更加公平、完善、和谐。

  第一,适时调整职工退休年龄:现行退休年龄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确定的,当时平均人口寿命是42岁。目前,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2岁,退休年龄应根据预期平均年龄增长而提高,国际上已普遍呈现提高退休年龄的趋势。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的突出,短期内无法提高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但可以先从男女同龄退休开始,经过较长时间的过渡,最终达到整体提高退休年龄的目的。一般情况下,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逐年增长的,退休越晚社会养老金给付水平越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入也会随着绝对值和投资期限增加而提高。因此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对于增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交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增退休金收入,减轻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付压力都有中要意义。

  ①郭士征 著《社会保障学》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149页

  第二,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依赖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和完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在于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程度决定着养老保险的水平高低,而我国经济又不发达,这就要求我国全力加强经济的发展。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养老保险的财政资金虽然主要来源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但国家财政支持是不可缺少的,由于养老保险的法定地位,政府有义务对养老保险基金提供财政支持。同时可以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隐性的财务问题,如: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过程中的售股变现收入,中小企业拍卖、租赁所得收入,国有房产的销售、租赁所得收入,新增税收以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结余部分,政府发放特种债权等的收入等等。这些有利于解决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资金问题。

  第三,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各级政府领导人民群众贯彻执行的,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关键。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的工作,光靠一个部门是无法行得通的, 只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组织、引导、支持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当做政府行为才能保证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从全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增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急迫感和责任感,把建设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研究加快建设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措施。

  第四,开辟社会保障基金增值渠道。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得以实现的重要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基金投入运营并获得收益,是增加基金支撑能力的重要措施,可用于弥补日前缴费和未来支付增长所需资金之间的差距。因此,要抓紧开辟基金投资增值的新渠道:一是可以购买在证劵交易所上市的基金间接入市,使社会保障基金分享社会的发展成果;二是委托实力雄厚的、规模大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增值,由金融机构承担风险;三是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将暂时不用的基金通过资本市场拆借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享受优惠利率;四是选择前景良好、收益高,且比较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能源、交通等行业进行投资,以保证较高的投资回报。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职工的“活命钱”,是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建立劳动保障、财政、银行、审计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即对基金投资运营实施监督,也对未投入运营的基金存量实施监督,确保整个基金的安全运行和增值。

  结束语

  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制度,它的目标是实现劳动力老有所养,减轻年轻人的经济负担,国家依法给劳动力老年退休后一定的物质帮助,使其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得到社会的尊重,依然可以体面的生活安度晚年。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因此,我们要不断的发展经济,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使我国的劳动力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1]刘钧 著《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2]赵曼 著《社会保障》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3]郭士征 著《社会保障学》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章晓懿 著《社会保障概论》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0年版

  [5]郭士征 主编《社会保障学》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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