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养老金计算方法

时间:2020-12-18 11:24:49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深圳2017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养老金计算方法

  时值年末,又快到了明年初集体涨养老金的时候,那么大家知道养老金怎么计算吗?下面是深圳2017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养老金计算方法,欢迎参考阅读!

深圳2017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养老金计算方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规定:

  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员工,可向市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经市社保机构核定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是: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

  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后退休的员工,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构成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的.具体计发办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三)调节金:为300元;

  (四)过渡性调节金: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月,其后每晚一年退休的递减50元;

  (五)过渡性养老金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贴和其他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退休人员具有本市承认的1992年7月31日前连续工龄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工龄补助,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归侨员工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与地方补充养老待遇之和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每月加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的补助费。加发的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其由社保机构支付的待遇不重新计算,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为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员工,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仍按原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高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待遇,且于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在原办法计算待遇的基础上,分别按新办法和原办法计算的待遇差额的一定比例加发待遇。具体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按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时,凡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2005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参照本市机关同类人员养老待遇执行。

  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比例根据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情况予以核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

  本市户籍员工的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

  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深圳养老保险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根据参保时间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包含正式调入人员),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工龄补贴+地方补助+过渡性补助;

  2、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地方补助。所以很多人的退休金低就是因为是1992年8月以后才参加社保的,这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二、详细计算公式:

  1、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

  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百分之一点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减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4、调节金:每月三百元;

  5、工龄补贴:总的缴费年限乘以4元,不满1年不算;

  6、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8.5+20;

  7、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1+60。

  三、实例:

  该参保人87年8月参加工作,94年6月调入深圳,基本上是按照深户最低标准参保,2015年退休,个人帐户余额为5.5万元,2007至2008年领取了2年失业保险,详细计算如下:

  该参保人总的缴费年限为25.5年,92年7月以前的年限为5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25.5年,平均缴费指数约为0.72,个人帐户5.5万,2015社平工资约为5311元,详细计算如下:

  1、统筹养老老金=(5311+3824)/2*25%=1142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5.5万/195(如果是50岁退休)=282元;

  3、调节金=300元;

  4、过渡性养老金=3824*5*0.012=229元+100=329;

  5、工龄补贴=25*4=100元;

  6、地方补助=25*0.72*18.5+20=353;

  7、过渡性补助=5*0.72*11+60=100

  总的退休金约为26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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