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时间:2020-12-20 09:48:59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篇一: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11月中旬,县政协组织开展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活动。调研中,调研人员分组到环峰、林头、运漕、仙踪、陶厂、清溪6个镇,听取各镇、部分企业及社区有关情况介绍及建议;召开调研情况汇报会,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经委等部门及3个调研小组的情况汇报,进行座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起步于1987年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94年—2000年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2007年以来开展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老农保”的参保对象主要为村干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农村新婚夫妇及退伍军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规划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用后,现人均土地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截止2010年10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9个,参保人员31580人,其中在职人员22844人,离退休及遗属8736人,实际缴费18000人;领取养老保险金8026人,享受遗

  属抚恤金710人,享受生活补贴25人。2010年1—10月份,征收养老保险费7057万元,发放养老保险金9099万元,累计结余1.55亿元。全县“老农保”参保人员9639人,1994年—1998年征收养老保险费420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550人,年发放养老金17万元。全县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12450人,征收养老保险金812万元,其中个人出资263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3050人,2007年11月以来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573万元,今年1—9月份发放266万元。

  二、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养老保险的保障面窄。我县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开展,按照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以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农村居民仅限于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仅限于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城镇职工,目前,全县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城镇职工、被征地农民以及“老农保”人员不足5万人。

  2、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应当参保的参保对象认识上有偏差,参保意识有待加强。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法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参保增加了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不愿为职工参保缴费,甚至以合同约定的方式逃避责任。一些企业职工的参保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不少年轻职工及流动性大的农民工,认为参保还要个人缴费,不如拿现金踏实,即使企业给予投保,也不愿参加,甚至希望企业能将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作为现金发给自己。截止2010年10月,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包括45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70个有非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内,只有249个,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参保对象仅限于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而截止2010年9月,全县仅私营企业即达1029户,绝大多数应保企业、应保职工没有参保。

  3、已经参保的参保对象养老保险费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看,一方面,养老保险费征缴难度加大、收入减少。一是部分企业改制后出现倒闭、破产,存量资产不多,欠费严重。据2009年省审计组审计,全县各类企业欠费多达8400万元。二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近两年国家出台了扶持困难企业的社保政策,经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三是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在新企业就业后,不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仍以个体身份续保,人均每年少征1000多元。另一方面,近年来,享受养老保险金对象逐年增加,养老保险金逐年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刚性支出越来越大。2010年,全县新增退休人员469人,养老金人均月调高120元,两项合计增加支出1779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每月收支倒挂近200万元。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看,《含山县镇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虽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由统筹基金【政府出资和村(组)集体出资】及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组成,而实际情况是,政府和村(组)在征地中没有收益,政府和村(组)集体出资均无法到位。同时,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也不愿出资,被征地农民80元/月的基础保险金也起不到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作用。由于“老农保”存在的体制性局限,1999年国务院决定暂停试点,我县“老农保”自2000年不再新增参保人员,停止征缴养老保险费,目前,完全依靠少得可怜的存款利息维持到龄人员养老金的发放。

  4、养老保险服务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服务、监督难到位。目前,全县养老保险服务机构只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及陶厂、清溪、昭关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其他各镇及各村(社区)均无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没有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养老保险服务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滞后,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全县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数、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不清楚,很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少,经办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只有2名工作人员;全县除陶厂、清溪、昭关镇外,其他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有的是委托土地所代办,有的是临时安排人员,随着被征地农民的'增多,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劳动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环境不理想,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只有2人(其中借用1人),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还常常遇到来自应保单位及其他方面的阻力,监督检查工作根本无法到位。

  三、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养老保险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让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纳入即将制定的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工作。要成立由劳动、财政、经委、工会、工商、地税等部门参加的全县养老保险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将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得评为“十强”、“二十强”,不得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及政府资金扶持。

  2、扩大宣传,着力增强全社会参与养老保险的意识。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宣传的针对

  篇二:中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中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为主、财政给予补贴、集体经济组织适当补助,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采取按年缴费方式。缴费基数为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设三个档次,分别为缴费基数的100%、150%、200%。缴费标准的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年限越长、缴纳金额越多,享受待遇越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区财政分别按当期缴费基数的2.5%给予补贴,补贴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财政补贴的比例。

  老了以后怎么办,一直是农民的一块心病。现在大多数农村家庭也都是独生子女,假如没有养老保障,今后让两个年青人赡养4个老人,负担其实是很重。这被看作是中国正在完善的社保体系最难解决的最后百米。《办法》划定,凡在嘉兴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至60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前提的参保农夫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60周岁以上老人,答应一次性缴费并享受财政相应补贴,参保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0岁以上无各类社会养老保障的高龄白叟,则享受5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家糊口津贴。

  与此同时,考虑到城乡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差异,以及照顾不同个体、不同收入水平的需求,在政策轨制中,设计了多档缴费基数,供参保职员自愿选择。

  按照国家规定的《办法》,参保职员每年按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和二者之和选择缴费基数,城镇居民可在后二者中选择缴费基数,有地的农村居民可在三者中选择,土地全部流转的农村居民可选择城镇居民缴费基数,以8%的比例缴费,政府的财政分别以“有土地”与“无土地”的不同缴费基数给予5%的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轨制,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其筹资采用个人缴费、集体津贴和政府津贴。

  但不少人士以为,实施新农保试点虽然值得喝彩,可也要总结传统农保轨制的经验教训,政府不能忘了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自身责任。

  占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老年人口已超过1亿,老龄化率达到15%。农村老年贫困发生率高出城市3倍以上,目前已经接近10%。而在产业化、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的三重冲击下,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逐渐弱化,计凤才以为,社会保障有必要也应当成为了养老保障的重要方式。

  面对‘老无所养、老无所依’困境的中国农夫,需要轨制为他们撑起一把‘保护伞’”。计凤才以为,“与日趋完善的城镇养老保险轨制比拟,农村养老保险轨制刚刚起步,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城乡差距仍旧较大的事实。把农村社会保障这块‘短板’补上,使农村群众早日享受到同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的不乱。调动农夫个人缴费的积极性,也必需强化国家财政投入的责任。”

  对于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点我想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新农保实施细则

  结合《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尽快出台适合新农保实施细则,做好老、新农保各项政策的衔接,让新农保政策更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宣传,确保做到“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二)加强新农保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等农村常用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动用镇、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进行宣传,让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居民真正懂得新农保的优惠政策,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自愿主动参保。

  (三)政策惠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

  调查发现,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参加养老保险合算,但还不能解决养老问题。占被调查者的72%,他们认为比存银行收入要高;认为不合算的有4人,占11.1%;认为说不清的有6人,占16.7公务员之家。当被问及你认为养老保险能不能解决养老问题时,占被调查者不能有的55.6%,回答说不清的占27.8%;回答能的只有占16.6%。可见老农保政府补贴还相对偏少。在新农保试点中,要明确地方财政

  对农民参保应予补贴,尤其是对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还要提高。

  (四)严格管好用好养老保险基金

  切实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有效的保值增值。探索一些风险小、收入高的基金增值办法,包括对国家重点项目的投资,适当部分用于资本市场投资等。

  (五)继续探索养老政策新路子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要大胆创新,继续探索养老政策新路子,把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老龄服务体系和老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让“养儿防老”转变为“制度养老”。

  对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低水平起步,个人、集体、政府公道分担责任,政府引导和农夫自愿相结合,符合农村实际,也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农夫的权利与政府的义务相适应。但要公道确定农夫个人承担比例,明确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以及中心与地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篇三:镇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为了统筹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对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研。

  一、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镇总人口为37595人,农业人口有33000余人,非农业人口有4300余人。全镇已将24499人应参保人员信息全部入网,其中累计参保缴费人数已达11900余人,60岁以上到龄人数5000余人,对60周岁以上的到龄人员已发放待遇,而且保证养老金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应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二、镇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自2011年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养老保险由小到大,参保人员由少到多,保证了城乡6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发展的还是很健康的。但由于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观念滞后,参保意识淡薄

  虽然养老保险已实行三年了,但仍有一些人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人认为,钱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是最安全的,没有长远的思想,拿到现钱是最重要的;有年轻人认为,钱交给国家,得等到六十岁才能享受,时间太久远了,怕日久生变;有些家庭收入确实比较低,拿出部分参保也确实有困难。

  2、劳动力流动性强,制约全覆盖工作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劳动力的流动性越

  来越强。xx镇的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流向了发达地区,就业对劳动者而言,要比社会保障更重要,如果就业的流动性和保障发生冲突,现实的选择当然是先就业,挣钱保障生活,而且,外地也有些企业也会帮助员工缴社会保险,这就制约了xx镇的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3、保险机制的缺陷,影响全覆盖工作

  养老保险手续太繁琐,年年得缴费,年年有票据,每张缴费票据都不能遗失,保存起来太麻烦了,有一点错误还得想尽办法重获取复印件,还有转保、退保的时候必须先在镇上办手续,然后还得到县城,这个程序十分麻烦,比如,如果一个人缴了200块钱,今年出了什么事,来退保,还得来回跑到县城,这200块钱存了两年,非但没涨,还给折腾没了,这样繁琐的程序,极大地消减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三、对加强镇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1、通过广播、电视、村上公开栏、横幅等农村常用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动用镇、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进行宣传,让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真正懂得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自愿主动参保。

  2、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征缴清欠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动,做好养老保险金的征缴、清欠工作,针对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拖欠养老保险等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及时做好征缴、清欠工作。

  3、权力下放,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人员的服务内容,上级部门尽量权力下放,简化

  相关手续,能在镇区办理的,尽量让其在镇服务站办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4、科学核定经办机构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本镇工作量的大小,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经办机构的办公人员和办公经费,保证养老保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大工程,养老保险的全面完善关系着群众生活、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xx镇养老保险工作需要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共同促进xx镇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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