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医改新政(五):要解放医护人员

时间:2017-09-01 编辑:1035 手机版

  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解放医护人员。要逐步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走向社会人。医护人员自由流动如果能实现,一些高水平的医生到社区执业或开办诊所也就成为了可能。为此,应该健全相应的执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务人员基本保障社会化,让医务人员进出没有后顾之忧。人事制度改革以解放医护人员为核心。

  专访对象: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

  那么,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对于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有何影响?

  韩晓芳: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解放医护人员。要逐步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走向社会人。这次,我们在新的改革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用人制度,包括全职、兼职都可以。

  为什么现在多点执业推进这么难?最主要是因为医生还是单位人,要靠单位养。单位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怎么愿意放走医生呢?院长内部管理也非常难。

  所以,应该打破单位人制度,建立正常的社会就业制度。什么概念?就是有些医生可以是全职的,有些可以是兼职的,医生可以签约不同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按照责权利对应的原则与不同医生签订相应的薪酬、待遇和责任约定。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多点执业,激发人力资源和活力和效率。

  医护人员自由流动如果能实现,一些高水平的医生到社区执业或开办诊所也就成为了可能。

  为此,应该健全相应的执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务人员基本保障社会化,让医务人员进出没有后顾之忧。

  如果按照这个设想来做,是否意味着医务人员可以自由流动了?

  韩晓芳:还有编制问题。原来,我们在公立医院改革方案里面提到了改革编制制度,就是给医院一个编制控制数,具体用人自主权交给院长。院长自己来衡量编制如何使用。

  今后,应该把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同岗、同酬、同待遇,不能按照身份来定待遇,逐步弱化、减少编制背后的“好处”。形成真正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用人机制活了,社会办医也就活了。同时,人事制度的改革也会相应地支撑薪酬制度改革,会逐渐发现医务人员的市场价值,有利于逐步完善相关薪酬制度,使医务人员能够体面地享受阳光工资,根治红包、回扣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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