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

时间:2020-10-19 12:49:44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东莞市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东莞市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

  从市社保局获悉,从昨日起,分裂情感性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范围。

  了解到,根据市社保局向各社保分局、参保单位以及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下发的通知,为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从12月1日起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特定门诊范围,相关待遇标准参照“精神分裂症”病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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