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疗保险新规

时间:2022-06-13 04:49:22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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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原市医疗保险新规

  日前,据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获悉,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由8年前开始实施以来的37万人逐步增加到至今的99万多人,并且参保待遇有很大提高,针对范围人群也有扩大。

  2016年太原市医疗保险新规

  太原市医疗保险缴费有哪些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

  1、普通成年人300元/年,未成年人(含大学生)60元/年;

  2、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40元/年,未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30元/年,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3、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太原市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缴费一次,时间是在9月1日至12月20日;

  2、大学生首次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费次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太原市医疗保险哪里缴费

  1、太原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县(市、区)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学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归侨侨眷可在居住地或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办理;

  4、武警基层官兵、宗教教职人员、社会弃婴、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分别由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各级民族宗教事务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各级公安局集中办理。

  哪些人可以参保太原城镇居民医保

  1、 拥有太原市城镇户口的市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一般来说主要有10种类型,他们分别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

  2、本市辖区内的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3、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归侨侨眷、农民工和本地就读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

  5、流动人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6、本市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

  7、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基层官兵;

  8、我省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

  9、非参保期内出生的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

  10、非参保期内我市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的社会弃婴。

  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如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今年1月起,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急诊住院为55%;转诊外地三级医院为60%。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次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二次减半,三次不再设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乙类目录”药品的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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