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保查询个人账户该怎么查询?下面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查询的方法,以供参考!
太原医保查询个人账户
网址:http://www.tysi.sx.cn
太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金融大厦东面)
电话:0351-5628050
网址: http://www.tyyb.gov.cn
【太原社保窗口查询】
太原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电话:0351-5628060、5628071、0351-12333(社保查询)
【拓展阅读】
太原居民医保4个新变化
【缴费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
普通成年人300元/年,未成年人(含大学生)60元/年。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40元/年,未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30元/年,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有啥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2016年1月起,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急诊住院为55%;转诊外地三级医院为60%。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次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二次减半,三次不再设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乙类目录”药品的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15%。
【急诊费用咋报销】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通过信息网络实时结算。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同一非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由各县(市、区)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急诊就医与住院治疗为同一病种的,急诊门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参保患者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一次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55%。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在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急诊门诊费用由各县(市、区)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参保患者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55%。参保居民急诊门诊就医后没有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或转往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急诊门诊费用均不予报销。
【生育住院费用咋报销】
参保居民参保满一年且第二年继续缴费的,参保期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从2016年1月起,顺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1100元,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100元;剖宫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2100元,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100元。住院结束后持准生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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