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保大病医疗保险

时间:2020-11-20 16:12:09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青海省社保大病医疗保险

  青海省社保大病医疗保险:青海省有自己的特殊情况,自2011年起基层医务人员数量增加了近50%,且“原编制暂时不动”。

青海省社保大病医疗保险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7月26日上午10时在西直门办公区2号楼1层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

  7月26日,国家卫计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在发布会上获悉,青海省自2012年起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已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基金8亿元,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

  此外,就医改中涉及的编制问题, 青海省卫计委副主任、医改办副主任王晓勤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青海省有自己的特殊情况,自2011年起基层医务人员数量增加了近50%,且“原编制暂时不动”。

  大病保险不限病种,实报比例达70%

  “我们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报付比例较高,实际报销比例已经到了70%。”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表示,主要原因是起付线比较低,只需要5000元。

  据侯鹏宁解释, “2015年青海农牧民可支配收入是7900多元,城镇居民已经达到24000多元,但是我们的起付线只有5000元,这可能在全国也都是比较低的。”

  侯鹏宁还指出,青海省把起付线扣除以后,大病再按80%来报销。另外,民政的救助对象实际比例达到90%,五保户和特困户则全额报销。

  与此同时,根据发布会上通报的内容,青海省的大病保险制度没有病种限制,没有规定哪些必须确定为大病。

  另据侯鹏宁介绍,青海省大病医保筹资标准是人均50元,高于一般中西部省份20至30元钱的标准。而且,群众不额外增加负担,“就是不再额外拿钱,我们大病保险基金的钱是从原来的医保基金中专门列支,而不是群众专门为大病医保再拿钱。”

  此外,青海省的大病医保已经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的医保基金8亿元。针对大病报付比例高对大病医保基金造成的压力问题,侯鹏宁称,青海省基本上实现了大病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他表示,青海省大病医保制度启动之初就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来参与经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经办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挤占基金。

  “而且我们青海的大病医保不同于其他地区,一开始实行的就是省级统筹。”侯鹏宁称,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市州级统筹,但是大病医疗保险一开始实行的就是省级统筹。

  6年基层新增50%编制,“原编制暂时不动”

  医院的编制问题也是近来医改试点中的热点问题。

  侯鹏宁在此次发布会上介绍,青海省近三年增加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4316人,公开考录补充基层医疗机构医学专门人才4865人,为基层补充全科医生170人,县级公立医院补充本科以上医学专门人才1900多人。

  侯鹏宁在发布会上还介绍,青海省的条件比较严酷、医疗成本比较高、服务半径比较大,在服务半径方面,青海省每一所医疗机构平均的服务半径是全国的7.18倍,每名医务人员的服务半径是全国的19.28倍,公共卫生服务半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7倍,所以青海省服务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

  青海省卫计委副主任、医改办副主任王晓勤则对澎湃新闻表示,从2011年起青海省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重新核定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总量,同时建立了综合管理、统筹使用、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的一种新的人事制度,“与原有的编制相比,基层人员数量增加了将近50%。”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将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这一表态意味着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已成定局。

  对此,王晓勤向澎湃新闻表示,青海省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原编制暂时不动,目前增加的医疗人员多为聘用员额,实行备案制,并根据医院规模控控制允许聘用的人员总员。目前全省公立医院编制人数与聘用员额的比例基本到达1:1,但是一些大医院的聘用员额已经超过编制人员,这是一个发展趋势。

  “目前在岗实行同工同酬,但是涉及到养老待遇的问题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编制,青海牧区这种地方怕是更没人去。”王晓勤说。

  拓展阅读:

  医疗保险制度在世界各国都颇为复杂,在中国,看似简单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下称“大病保险”),在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接过程中,亦映射出这种复杂性。

  今年2月份以来,国务院一共发布了六项关于医改医保政策的文件,以“六连发”之势,力促“看病难、因病致贫”等问题的解决。

  8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参保人群,到2017年,要建立起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自2012年8月启动的大病保险,作为基本医保的拓展和延伸,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被视为医改机制的重大创新和突破,标志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重点,开始从“病有所医”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转变。

  大病保险推行以来,一个显著变化是以前不敢看病的居民敢看病了。“青海省的三甲医院以前主要是干部和城镇职工看病,现在大部分是农民和牧民。” 青海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医改办副主任侯鹏宁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目前试点来看,大病保险仍有许多尚待完善和明晰之处,尚需探索与基本医保如何有效衔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青海省是全国首个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筹的省份,亦是医改试点省份之一。见微知著,通过透视青海大病保险的现状,或将把握大病保险当前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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