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韶关市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延伸阅读:韶关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韶关从2017年开始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
据了解,本次调整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个是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从2017年2月份开始,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6.5%下调至6.0%。另一个是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今年1月份开始,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8万元调整到10万元。此外,参加了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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