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时间:2020-08-30 12:57:39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上海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你对此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延伸阅读:2017上海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从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将2017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为减轻参保职工自负医疗费负担,本市将适当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在职职工中,3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40元提高到175元;35-44岁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50元;45岁至退休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420元提高到525元。在退休人员中,7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120元提高到1400元;75岁以上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260元提高到1575元。

  同时,2017年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6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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