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时间:2017-06-20 编辑:文帼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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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说明:打开页面后,点击左侧的【医疗信息查询】,在下拉选项中找到你要查询的项目(个人就诊信息、个人缴费信息、个人账户划账信息、药品目录信息、诊疗项目信息、医保卡余额、医疗机构信息)。

  个人需要输入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卡号,单位需要输入10位单位医疗保险卡卡号。

  [重庆市医保卡查询数据由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

  重庆市医保电话查询

  重庆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3-63892269),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重庆市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重庆市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中心为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下设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职工生育保险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5

  电话:023-63892206

  重庆市万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心连心广场

  电话:办公室 023-58240606、58240330

  单位参保科 023-58340326、58240330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室电话:023-87806121、87806106

  统筹科 87806119 87806106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渝中区分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中银大厦负三楼

  综合科 023-63557890、63557889

  参保科 023-63557883、63557896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渡口区分中心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山路11号

  综合科电话:023-68951283、68951283

  参保科 023-68950803、68951183

  医疗险哪些情况不赔?

  1、既往病症不保

  医疗险合同中通常都有规定,不承保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这是为了避免客户“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因此,有既往症的投保者一定要如实告知,既往症保险公司是不会保障的,投保前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举个栗子:小明投保了一份平安E生保百万医疗险,小明以前长期饮酒患有肝病,后因肝病复发在医院住院治疗后申请理赔。由于肝病属于投保前就患有的疾病,在之前的病历中有记录,因此属于既往症拒保的情况。

  2、疾病观察期出险不赔

  “观察期”也称之为“等待期”,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出现保险合同所列的疾病症状或体征,或在等待期内被初次确诊为患有保险合同所列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一般的健康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察期,一般观察期为30-90天。

  举个栗子:小明于2017年5月1日医疗保险,20天后小明体检确诊胃炎住院。出院后小明申请理赔,不幸的是由于疾病住院的等待期是30天,小明属于在等待期内出险,所以无法获得理赔。

  3、“免赔额”内医疗费用不赔

  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对医疗险的的医疗费用理赔采用免赔的规定。也就是说,低于免赔金额的医疗费用是不能获得理赔的。以让投保人自担小额风险的规定,使保险产品保费可以更加低廉。

  举个栗子:小王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观察期后的由于摔伤,小王上医疗消毒治疗,花费90元。该产品意外医疗免陪额为100元,所以小王无法获得理赔。

  4、非指定医院就医

  很多医疗类的保险产品会对就医的医院资格有限制,比如中民保险网上大部分医疗险也都有限制就医要在是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醒各位,一定要注意保单所规定的医疗机构限制,尽量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免出现拒赔的情况。

  5、个人病历错误

  病历在医疗险的理赔中是很重要的材料,基本上医疗险的理赔都需要病历资料。如果病历出错就很可能导致理赔失败。常见的病历错误有两种,一种姓名等个人信息错误;另一种就是疾病的描述错误。

  在病历出错时,可以找主治医生进行修改,并盖上医生的公章以示证明。

  举个栗子:小王在2017年5月1日购买的医疗保险,等待期30天。40天后在医院就诊时,向医生描述病情时因为记错了病发时间,导致医生在病历上写着病发时间在15天前,掐指一算,病发时间在保险等待期内,这样就无法理赔了。

  6、按需购买,投保多份要慎重

  医疗保险是一种针对医疗费用的经济补偿途径,不一定是买得越多得到的赔偿就越大。投保者要认清所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是定额给付性质,还是费用补偿性质的。对于定额给付的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如“住院津贴”,若投保多份,则可以多重赔付;而费用补偿类的医疗险产品,体现的是保险的“最大补偿原则”,不能累计或多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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