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时间:2022-04-02 09:16:23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需另行报销。如下就为大家收集了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欢迎阅读!

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篇1

  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解读五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华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马斌认为,这种组合拳,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4月26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此次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新政策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方面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变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提出,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

  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篇2

  一、大病医保新政策调整

  (一)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

  1.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提高至60%;

  2.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提高至90%。

  (二)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

  2.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3.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不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对比

  调整的政策内容现行政策拟调整政策。

  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大病保险资金的部分50%60%。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病保险资金的部分70%90%。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增加6万元。40万元;连续参加2年及以上的,提高至45万元;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封顶线。

  二、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三、大病医保缴费比例

  新调整的城乡居民大病政策增加费用支出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需另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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