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额详情

时间:2017-08-03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近日,从大庆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大庆市公布2017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及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

  大庆市从2007年10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今,财政匹配资金逐年增加,此次调整是自2015年以来的第3次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各类人群缴费基数均上调30元。

  1个人缴费基数均上调30元

  据大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后,在社区参保的普通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428元上调为458元,低保重残等特殊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146元上调为176元;普通未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110元上调为140元,低保重残等特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由原来的68元上调为98元。

  此次调整后,各类人群缴费基数均上调30元。

  对市民较为关心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大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政策规定,成年人为6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11万元。

  2今年新参保学生缴费为250元

  大庆市各大中小学校开学后,大庆市2017年学生医保缴费也将陆续开始,有关学生缴费的相关问题,大庆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参保且正常缴费的普通学生开学后预缴2017年保费为140元;新参保的普通学生缴费为250元,其中包括2016年保费110元和2017年保费140元。重度残疾等特殊学生中,已经参保且正常缴费的学生预缴2017年保费为98元;新参保学生缴费为166元,其中包括2016年保费68元和2017年保费98元。

  据工作人员介绍,大庆市各中小学校在组织学生参保缴费时,学校会给学生发一张《缴费通知单》,要求家长签字。家长接到通知单并签字后,要与保费一并交到学生的班主任处。左联学校留存作为缴费凭证,右联由家长保存作为缴费凭证。需要注意的是,由民政局承担保费的低保对象,需持民政局开具的“缴费资助单”转回所在社区缴费。

  学生医保主要用于在校期间发生的医疗、住院费用,其报销标准为:学生缴费期间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11万元。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大庆市市区28万参保人员中,大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参保比例较大,约有15.6万人。

  需要家长注意的是,针对参保后中断缴费的学生,参保人员还要缴纳2016年的保费,并设置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参保学生需待遇等待期过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在等待期发生的医疗及住院费用不予以报销。

  另外,考入大庆市大学的学生,需随所在学校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至毕业,也就是大学生医保;考入外地大学的学生,学生在本地的医保关系将终结,此时,如医保卡里还有余额,可用来购买药品至余额清空为零为止。若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如在大庆就业,则在大学期间医保关系结束,工作单位将会给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若没有就业,可依据自身情况,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个体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如在外地就业,大学期间医保关系将自动解除。

  3社区参保人员缴费于今年11月份开始

  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开始,缴费时间共分为两段,具体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和12月1日至15日工作日期间。

  大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缴费前,必须先到所在社区领取缴费凭证,然后再到相关银行进行缴费,其他时间银行拒绝收取。大中小学生缴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取。

  现在想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只需携带户口簿原件、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两张白底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每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黑龙江大庆市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额详情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