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时间:2020-11-03 15:19:43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如何保证职工住院、大病医疗费用,成为城镇职工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怎样保障职工住院、大病医疗的需要,是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然而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不再适应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市职工个人账户结余将达4.5亿元,统筹基金则为负1.3亿元。统筹基金入不敷出的窘境十分严重,难以保障广大参保职工住院、大病医疗的需要。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互济性的特征出发,调整划入比例已经势在必行。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医保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账户分别是管什么的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通过国家、用人单位及个人共同筹资建立基金,在受保人遇到伤病需要治疗时,给予其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根本权益,避免个人因疾病引起经济上的风险,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等特征。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形成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两部分构成,即职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另外,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年龄段按一定比例也划入职工个人账户。这个比例数是:40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0.9%划入;40周岁到退休年龄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划入;退休人员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3.6%划入。统筹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按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后剩余部分组成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对应的是职工的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也就是说,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门诊慢性病等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职工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从支付范围来看,个人账户主要是支付小病和零星费用,而统筹基金才是保住院、保大病的重中之重。

  原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何不适应现代需要

  我市当年制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满足了一个时期以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目前这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需要。主要原因在于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退休职工越来越多,而退休人员个人是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加之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停保、欠缴医疗保险费企业增多,并且为了保障民生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于是想达到统筹基金收支平衡难度加大。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而经过平均核算,目前我市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达到用人单位缴费的.50%左右,远远高于我省各地划入个人账户实际约29%的比例。这样导致的后果是,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市职工个人账户结余将达4.5亿元,统筹基金则为负1.3亿元。统筹基金入不敷出的窘境越加严重,难以保障广大参保职工住院、大病医疗的需要。

  依照医保互济性原则调整划入比例势在必行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互济性就是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按照互济性原则,我市将适时适度下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保证统筹基金份额逐步增大,切实保障广大参保职工住院、大病医疗的需要,满足最基本的民生需求。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记者了解到,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记者了解到,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此,记者分别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采访函,截至11日零时尚未得到回复。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

  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有业内人士担心,我国的居民医保已经出现了“泛福利化”倾向。

  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的缴费责任并没有相应提高,这给公众一种印象:居民医保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似乎更像一种福利,而不是保险。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有过财政投入与居民缴费同步增长的想法,却担心提高居民个人筹资会降低参保人的参保积极性,影响参保率。

  “只要是保险,都要精算,精算自然是中性概念。原来制度过度依赖财政,好像天经地义,这是不对的,因为社会保险必须精算平衡,不能把保险当福利。”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财政应该补贴居民医保,但不应该补贴到这样高的比例,未来应该降低财政补贴在居民医保筹资中的比例,“恢复到财政出一块,个人出一块。”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居民医保目前筹资比例不合理,筹资水平的增长主要依靠财政,财政补助在整个筹资比例方面占的比重过大,个人缴费所占比重很小,会导致未来医保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大多数地区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0%甚至超过70%,与职工的报销比例也就相差10个百分点,而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筹资方面相差几倍,这就导致筹资机制与医保待遇之间出现了一些扭曲的现象。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也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回归社会保险属性。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属于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居民医保却采取了一些超出常规的政策措施,如自愿参保缴费、主要依赖财政补贴吸引参保、定额缴费、不顾筹资能力过快提升待遇等。”王宗凡认为,在制度建立之初,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参保扩面、增强了制度吸引力,不过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特别是在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基金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应该充分认识到现行筹资政策的局限,逐步增加个人缴费的比重,均衡个人和政府的筹资责任和负担。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认为,调整筹资政策应充分考虑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阻力,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不可操之过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可参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当然,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个过渡期。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汪德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是必要的,但是需要一定限制。“因为我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数共约有8、9亿,而财政资金有限,如果都靠财政,那么医疗保障的待遇很难提上去,而且长期看对财政的支出压力会非常大。”他认为,财政和个人分担比逐步调整为1:1是比较合适的。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十分关注2015河南新农合报销范围与河南新农合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等相关信息,本文将就这些问题为您做出相关介绍。根据最新消息,河南省卫生厅召开2015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新闻通气会,副厅长秦省说,2015年,我省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一系列改动,原则是在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的情况下,让参合患者最大程度上受益。来自河南省卫生厅的数字显示,河南省新农合开始于2003年,筹资水平从30元起步逐年提高。2013年,我省参合农民个人交纳为60元,各级财政补助280元,筹资水平为340元。,截至2013年8月,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790.7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79.33%,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22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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