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最高支付限额调为30.7万元

时间:2018-03-11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昨日, 内蒙古晨报记者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包头市进一步调整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7万元。

  据了解,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7万元,加上大额医疗保险8万元,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8.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1万元。

  参加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待遇等待期统一调整为首次参保实际缴费后,次月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人员首次参保实际缴费连续、足额满一年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一年内多次住院,时间间隔不超过15日(含15日)报销时只扣除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病、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一年内多次住院,报销时只扣除一次起付标准。参保患者住院治疗需使用单价超过200元以上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用材料(国产或进口材料)均个人自付20%,除自付部分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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