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审核

时间:2020-11-30 09:30:34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广西防城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审核

  一、申请条件:

关于广西防城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审核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必须是保险期限内的医药费;

  3、必须是办理慢性病期限内的医药费。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院医疗待遇审核材料:

  1、参保患者的医疗证、医疗卡和医疗证复印件;

  2、本人或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疾病证明书及门诊病历本;

  4、转院审批表或异地居住就诊申请表或证及复印件(驻外机构、因公出差、休假外出、探亲访友、出外学习等的.参保患者要附出差证明、休假证明等相关单位证明和医疗机构的急诊疾病证明和急诊病历等);

  5、住院发票原件(跨年度的医药费至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开发票,第二年的医药费另开发票);

  6、住院费用总清单(跨年度的医药费清单打印至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第二年的医药费清单另打印);

  7、本人或代办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医疗待遇审核材料:

  1、参保患者的医疗证、医疗卡和医疗证复印件;

  2、本人或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慢性病证(过期的要年审)及复印件;

  4、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原件;

  5、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清单;如没有清单的,需提供门诊专科处方并标明每种药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并盖医疗机构收费章。

  6、门诊就诊病历(要有就诊详细记录,如病情诊断及用药情况等,特别是发生费用的检查及用药详细记录);

  7、本人或代办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防政发[2000]46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防政办[2010]256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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