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时间:2020-12-25 19:06:10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临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2016年临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交费标准为300元/人。201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神马不同?补助标准又是多少

  已办理签约手续的小伙伴,并要2016年继续参保的,请及时在签约账户内存够金额。

  不续保的小伙伴请尽快到信用社办理解约手续。

  未办理签约代扣代缴手续的小伙伴请在11月10号到12月15号之间到人力社保局传达室2楼办理)。

  还是没整明白的小伙伴,请电联“12333”。

  1 哪些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异地医保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常居临安5年以上(包括5年)的僧人。

  3、非本市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临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

  特注: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自费缴纳的人员)、大学生医保、异地医保的人员均不属参保对象。如有重复参加,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及住院补助,其个人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2 个人交费有何变化?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交费300元/人.年。

  低保、五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人员、临安市市级劳模、低收入人员、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的个人交费部分免交。

  3 2016年补助政策一览表:

  特注:1、市内门、急诊补助应当场刷卡结报,过后不予结报。

  2、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必须当场刷卡结报。

  4 规定病种包括哪些疾病?

  规定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及器官移植后续治疗等9种疾病。

  5 规定病种如何办理?补助有何规定?

  患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持临安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病历和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的,须持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三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病专科出具的有关医疗证明,至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结算,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6 0-14岁儿童两病包括哪些疾病?

  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

  7 城乡居民医保能中途参加吗?

  1、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退伍军人在出生、退伍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退伍之日起享受该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停止职工医保交费的人员在3个月内办理中断手续,并到市农医办办理城居医保参保交费手续,可享受当日起本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8 缴费时间有何规定?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在每年的11至12月中旬,到户籍所在的行政村、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并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该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9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注意什么?

  1、应确认自己所在的诊治医院是否为定点医院。

  2、应携带“市民卡”、“证历本”。

  3、应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否属于基本医疗规定的报销范围。

  4、在市外就诊出院时应向医院索要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及住院发票,以便能及时得到补助。

  10 办理手工结报补助手续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1、凭“市民卡”、病历记录资料、出院记录、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本人身份证明(外伤病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临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备案申请表》,产妇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本人“市民卡”银联帐号或信用社账户送至当地镇街农医办。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手工结报的发票一律使用原件,复印件及遗失证明不予受理。

  2、如你参加了其他商业保险要报销,请将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及出院记录复印备用,市农医办受理报销后其单据将留档,不再返还。

  特注:既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又参加商业保险者,其住院医疗费用在各方所得的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发票总额。

  11 哪些医疗费用不列入补助范围?

  以下费用不列入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范围:1、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范围以外的;

  2、在境外就医的;

  3、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

  4、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5、应当由公共卫生承担的;

  6、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12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我市有哪些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人力社保部门和(或)卫生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市农医办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市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临安人民医院、於潜人民医院、昌化人民医院、昌北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临安安康医院、昌化中医骨伤科医院、市妇幼保健所、临安市口腔医院、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临安骨伤科医院、联谊门诊部、临安水涛庄中医医院、临安市中医院第二门诊部、青山仁心中医医院、临安德康中医医院、临安青山湖中医院、临安骆氏中医针灸医院、锦北医院、临安佳远中医医院;各建制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太湖源镇卫生院杨岭、东天目、临目分院、於潜镇卫生院绍鲁分院、堰口分院,太阳镇卫生院景村、双庙分院、潜川镇卫生院紫水、马山分院,清凉峰镇卫生院顺溪、洲头分院,河桥镇卫生院石瑞分院,湍口镇卫生院洪岭分院,龙岗镇卫生院鱼跳、上溪分院,昌北人民医院仁里、呼日分院、板桥上田卫生服务站、康铭中医门诊部、高虹长青、石门、高乐卫生服务站、路口卫生服务站、龙岗新溪卫生服务站、顺溪卫生服务站、清凉峰株柳卫生服务站。

  市范围外定点医疗机构

  浙一医院、浙二医院、浙江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妇保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绿城医院、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17医院、杭州市一、市二、市三、市四、市六、市七人民医院、杭州市红会医院、杭州市中医院、杭州市整形医院、笕桥医院(杭州烧伤专科医院)、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及桐庐、建德、淳安三市(县)的市民卡一卡通定点医院。省外限上海、北京城区三级以上医院。

  市外非定点医院是指未列入我市城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为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非营利性医院。

【临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相关文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04-1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考05-1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划的简介04-19

青海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助细则05-03

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01-2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指南参考05-23

河北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05-20

烟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方式03-17

广东潮州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