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电子版对账单自助查询

时间:2017-07-10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自助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电子版对账单

  6月15日起,北京市的在职职工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自助终端机、电子邮件自助查询社会保险电子对账单。

  为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2015年起市社保中心将主要利用社保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等电子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社保对账单。为让参保人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电子版对账单,参保人需通过单位或社保网上平台选择获取方式,并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有参保人员仍需邮寄纸质对账单,需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并核实邮寄地址。

  目前,市社保中心为参保人提供了五种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分别是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社会保险自助终端、电子邮件、邮寄、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办理。五种方式获取的对账单样式、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据了解,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2013年各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养老账户金额信息。在收到社保对账单后,参保人要对以上信息认真核对。如对所核对信息有异议,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可及时到行政部门举报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

  (来源:北京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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