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失地农民享受退休待遇的新规定

时间:2020-10-01 10:05:19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关于焦作失地农民享受退休待遇的新规定

  焦作新规出台:失地农民到60岁享退休待遇

关于焦作失地农民享受退休待遇的新规定

  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生活?怎样确保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

  为妥善解决该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焦作市政府出台《焦作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让他们共享焦作改革发展的成果。

  城乡居民普遍参加养老保险之后,被征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其土地被征收,影响到了自身利益。根据焦作市新出台的《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可获一次性补贴,到60周岁就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果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还可以享受3年社保补贴。这对广大失地农民来说,是个福音。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对象为: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被征地时具有常住户籍的在册农民。“不论征地面积多少,以家庭为单位享受本办法的补贴。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在编人员和已领取退休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不属于补贴对象。”该局农村社会保险科负责人解释称。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计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中每人补贴多少由家庭成员自行协商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自愿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缴费的',按规定享受不低于3年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被征地农民征地前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而未参保的,可以按相关规定补办参保手续。

  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精神,焦作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障)费用标准,按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为:市区内9075元/亩,市区外5450元/亩。各县(市)城区内7150元/亩,城区外4290元/亩。“焦作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用标准是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的。”该负责人表示。

  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以焦作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用标准确定。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将参保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预留户),待其达到参加养老保险年龄时,将其个人账户(预留户)进行变更;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待其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衔接。

  那么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享受补贴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呢?

  记者在焦作市人社局了解到,首先,被征地农民要以户为单位,填写《焦作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认定表》,由村(居)委会初审后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然后报县级政府批准。最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到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补贴手续即可。

  “补贴资金有三个来源。一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用;二是集体补助资金。此外,鼓励县(市)区政府依照财政承受能力对被征地农民适当补贴。鼓励征用(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乡镇、村级基层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资金补贴,其中,资助金额不超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的2倍。”该负责人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支出,由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上统一划拨支出。《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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