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5年度社保待遇调整

时间:2017-11-19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从2015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进入新的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广州市人社局昨天下午发布通知,各项相关待遇将按照省、市2014年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基础数据进行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2013年的5808元提高到了6187元,因此与此相关的退休、在职职工的死亡抚恤金也随之上涨。

  工伤保险方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提高,从53.91万元提升到了57.688万元,丧葬补助金也由上年度的34848元提升至37122元。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是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划入的,由于月平均工资从5808元上调至6187元,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也相应增加,从238.13元/月提高至253.67元/月。

  从2015年5月1日起,广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增加至1895元,失业保险金也相应的提升至1516元,比上年度增加276元。与此同时,失业人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待遇也随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增长。

  职工医保方面,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限额提高了48.49%,由上年度的定额15万元调整为222753元;同时职工医保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也比上年度提高27294元,提升至445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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