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立有弹性的延迟退休制度

时间:2017-08-12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随着延迟退休年限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我国延迟退休的大政策即将开始进入正式推行阶段。从前期的调查论证到现在轮廓初显,延迟退休政策一直处于巨大的争议之中,各种声音不绝于耳。延迟退休关系到每个人的福祉,牵涉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兹事体大,单纯地从某个微观的角度来讲好或是不好,都不能揭示问题的本来面目。

  首先,为什么要推出延迟退休年限政策?

  根据官方说法,我国延迟退休年限政策的核心点是要延长缴费的年限,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应该说,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是主要原因,这个出发点是设计这个制度的初衷。大家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以现收现付为主兼具基金积累制的统账结合模式,由于我们国家的个人账户还没有完全做实,因此,我们实际上还是现收现付制,也就是需要青年人养老年人,工作的人养不工作的人,这种养老制度有利于宏观上进行统筹兼顾,但受人口年龄结构的冲击特别大。人口出现老龄化的趋势后,养老金就会“入不敷出”,财政补助难以支撑庞大的缺口,以国企资产来补充养老金的缺口又行不通,只能缩短领养老金的年限,延长工作的年限,这是解决养老困局的唯一办法。从世界各国来看,英国、德国、日本都已经将退休年限推迟,都已经延迟到了65岁,延迟退休年限政策正在大行其道,这是我国延迟退休政策推出的大背景。

  其次,延迟退休年限政策为什么争议这么大?

  专家学者持支持赞同的不少,民间反对的声音也很多。笔者认为,分歧并非源自自身立场而在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从宏观角度看,延迟退休既可以解决未来就业人口不足的问题,又可以解决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是,面对历史形成的既定社会结构,任何政策带来的效应都是结构性的,对不同的群体发挥着不同的影响,“一刀切”的政策看似一视同仁,实则加剧了原本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制造了新的不公平,会让好的政策得不到认同。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经验可以给我们以启示,一些大学、医院,老教师、老中医由于多年的知识经验积累,单位返聘回来继续发挥“余热”的不少,反而会很受欢迎;而在工厂的流水线上,看到都是青年人,难以想象以一个老人的体力和心智能承受如此高强度的劳动。不难发现,延迟退休政策推出之后,产业工人的意见是最大的,为什么?因为产业工人劳动强度大、工资也相对低,延迟退休政策对他们是最不利的,而这部分人对养老金的依赖程度很高,又是最需要保障的,这就要求社会政策不仅要考虑宏观整体的问题,更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特殊问题。

  最后,如何让延迟退休政策得到最大公约数?

  笔者认为,根本在于建立有弹性的延迟退休制度,在大政策既定的情况下,让不同的群体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退休的方式,给公众以选择权。从实施延迟退休的国家看,这些国家的制度设计都具有一定的弹性,德国允许缴费满45年的参保者,可以提前至63岁退休并领取全额养老金。日本的制度相对更具有弹性,有过渡性的在职年金制度,允许60-65岁的老人一边工作一边领取退休金,65岁以上的老人也可以同时领取工资和养老金,如果退休早,每年退休金减少一定比例,如果退休迟,每推迟一年退休金增加一定比例。这样的弹性制度设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原本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不同行业、不同收入、不同技能、不同身体状况的人可以在这个范围自由选择,确定最合适自己的退休方式。从实施的情况看,虽然德国规定提前退休领取的退休金平均减少了7%,还是有近四分之一的德国人愿意提前退休,但是也要看到,仍然有四分之三的人继续留在了工作岗位,延迟退休政策还是发挥了应有的效果。我国的经济体量大,经济还处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结构远比德国、日本要复杂得多,包括产业、区域、所有制等多个方面,曾被形象地称为“一个国家,三个经济体”,相对而言,我们的延迟退休面对着更加多样的就业群体,应该具有更加弹性的延迟退休制度。

  建立弹性的延迟退休制度需要一个政策体系,还有很多配套的政策需要完善,包括就业、培训、保健卫生等多个方面,都需要认真考虑。

  其中,当务之急的是要尽快完善老年人就业制度,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比西方国家晚,城镇人口比例较低,小微企业的就业人口比重大,这部分人群的就业比较不稳定,如果这个群体在60岁以后没有企业愿意继续聘用,而又领不到社会养老金,那么,必然会出现一个很大的收入空档,带来的社会冲击会非常大,这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确保有企业愿意雇佣60岁以上的老人。比如日本在推迟退休年限的同时,出台了《高龄者就业安定法》,规定到了60岁年龄的人,如果提出要求继续工作,公司就必须延长雇用期,有关部门应该在这个方面多做一些制度设计,确保延迟退休政策更加具有操作性,增强社会对延迟退休政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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