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最近广西人社厅发布文件,对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做了调整。根据文件,缴费基数下限可按1833元/月确定。
广西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方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桂人社发〔2016〕6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核定2016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经研究,现对2016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参加我区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可按2015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即1833元/月)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0月21日
【拓展阅读】
从5月1日起的两年内,广西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4家生态产业园区)内企业,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地由20%降至14%, 29家重点产业园区外的84家其他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阶段性地由20%降低至16%。
社保/公积金
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
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到19%;
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内企业,比例降到14%;
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意见》还规定,继续执行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费率的政策。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调整降低广西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率从原来的0.5%—1%(各市费率不同)降至0.5%以内;
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3%(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降至1%(其中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费实际平均费率从原来的1%降至0.75%。
明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为5%,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更多相关优秀文章推荐:
2.中山2016年度社保缴费标准调整方案
3.2016年贵阳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5.2016湛江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8.2016年各地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汇总】
9.2016马鞍山最新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10.衢州2016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