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标准新规

时间:2020-09-02 20:52:45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高温补贴标准2017年新规

  炎炎夏日已经来临,关于高温补贴标准2017新规也层出不穷,下面去了解一下吧!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规定:不得安排怀孕职工等 35 ℃以上高温天露天作业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此次《通知》里明文规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35 ℃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通知》还要求企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也列入了此次新规的要求之中。

  江苏:每人每月 200 元的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规定高温费于 6 月份起开始发放,今年还没有调整的意向,目前依旧执行 2011 年的标准。其实关于高温费该怎么发素有争议,各地也有不一样的政策。比如天津按照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 12% 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海南以每人每天 10 元的标准发放;青岛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也可以拥有 80 元的高温津贴。

  如果江苏依旧执行 2011 年规定的标准,那么就还是每人每月 200 元,从 6 月起发放,连发 4 个月(6 月、7 月、8 月、9 月)。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这里要提醒的是,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而清凉饮料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来冲抵高温津贴。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7:室外作业每月200元  自6月起,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将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发放标准为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40元,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200元。

  哪些人能领到这笔“补贴”呢?《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用人单位应给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高温补贴单位不给发咋办?劳动者可拨打举报电话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两万元的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没有高温补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参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执行。

  “上述所提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是指机关中的编外人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这部分工作人员是有防暑降温补贴的。”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介绍。

  为维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5月23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就做好2017年高温天气劳动监察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根据《通知》要求,山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并对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下强迫劳动者劳动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工作时间管理制度和高温津贴支付办法,杜绝发生强迫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现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受理、现场调查。积极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期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工作,对建筑、铁路、水利等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从事室外线路安装的电力、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物流、餐饮、旅游、保安、保洁等服务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职工露天作业、超时劳动以及拒不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等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或造成职工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北京网友骑士:高温补贴的适用人群有哪些?

  主持人:2012年6月份,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4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意味着,在超过35 高温的露天作业者和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至33 以下的室内劳动者,均可获得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应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同时,企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做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浙江网友心静自然凉:高温津贴如何发放?

  主持人:由于我国南北温差较大,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方式,全国并未作统一规定,而是以地方人社等部门发放的文件规定为准。目前,高温津贴发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另一种是按日计。比如,北京、山东等省市规定按月发放;海南等省份则是根据气温超过35 的天数,按日计算发放。此外,有些省份既确定了按月发放标准,同时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贴标准,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如广东省对2017年发放高温津贴作出规定,高温作业人员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从全国范围看,因气候条件差异,各地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在规定可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中,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月份到10月份,长达7个月。大多数省份确定在6月份至8月份或9月份之间可发放高温津贴。

  四川网友路:不同职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会有差异吗?

  主持人:关于高温津贴发多少,各地有不一样的政策。比如,天津按照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海南以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青岛则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而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也能拿到80元的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企业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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