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办事指南

时间:2020-09-07 14:44:27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新昌县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办事指南

  工资性收入申报已经开始,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新昌县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办事指南,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新昌县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办事指南

  一、操作流程:

  1.使用数字证书进入社保网上申报操作系统,打开网上申报管理子系统--企业年度基数管理—年度基数申报(批量)菜单,点击“导出年度基数模板”,导出Excel文件。

  2.导出的Excel文件已包含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在表格内如实录入参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3.新年度的申报工资录入完成并保存后,点击系统菜单内的“导入申报工资”。根据系统提示,找到已经保存的申报文件,导入数据。最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数据提交。

  4.提交成功后,进入网上申报管理子系统--企业年度基数管理—年度基数提交菜单,查询未提交业务,并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在业务信息表内选中数据提交,由社保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了当年度的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

  二、错误数据修改:

  1.如未在年度基数提交菜单内进行提交的,可在网上申报管理子系统--企业年度基数管理—年度基数修改菜单内进行修改。输入需要修改的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后进行查询,再双击显示的数据行,点击最后一列“申报工资(新年度)”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修改完成后,在“年度基数提交”菜单内提交之前,须先点击查询按钮,更新需要提交的数据后方可执行提交操作。

  2.如已在年度基数提交菜单内进行提交的,需联系社保工作人员,将需要修改的参保人的数据进行业务作废,然后按照操作流程重新上报需修改人员的。

  3.已有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完成的.网上申报系统内不做修改,请务必核对本单位的申报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各用人单位只需如实填报“申报工资(新年度)”项,系统会自动处理对应的养老基数和医保基数。

  2.新申报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从7月开始执行,故在申报工资时,如7月1日前,单位参保人员无变动的,可在6月社保数据结算后后开始申报。存在人员变动的单位,请于7月1日至7月社保结算数据前进行基数申报。每月15日为数据结算日,如遇休息日,则顺延至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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